2019年6月23日 星期日

慕安德烈每日靈修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623

十字架定了肉體的罪

「律法既因肉體弱,有所不能行的,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。」(羅馬書八:3

  羅馬書八章7節:原來體貼肉體的,就是與上帝為仇;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。」這兒保羅指出肉體中罪的頑強與可怕,在第七章保羅指出在肉體中毫無良善可言,他更深入地直搗要害說,這肉體本與上帝為敵,它恨惡上帝及上帝的律法;因此上帝在十字架上定了肉體的罪,一切的咒詛都因肉體中的罪產生。任何想靠著肉體行善,或求得完全的都是不可能的,也都是枉然的,因為肉體與聖靈是互為仇敵,永遠不能相合。

  這真理是基督信仰的根基: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……使律法的義,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」(羅八34),上帝所有的誡命都要被履行,但不是靠著人努力去達成(那是不可能達成的),而是靠著行走在聖靈中,藉著祂的大能活出得勝的生命,那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犧牲,為我們贏得的復活生命,讓我們有份於祂的能力。

  但願上帝的兒女們能領悟到兩項真理。其一,在我肉體裡面,也就是亞當遺傳下來的老我裡面,毫無良善可言,絲毫沒有可取悅聖潔上帝的眼目;而這可憎的肉體無法靠著禱告或修行操練,使它變得更好;惟有將它釘死在十字架上,在死的形狀上與耶穌聯合。其二,我們的老我既與耶穌同死,也必能與祂同復活:在耶穌裡我們不再被定罪,我們不再是在肉體中行事,乃是在聖靈裡行事。」

──摘自「慕安得烈每日靈修 (The Secret of Inspiration)慕安得烈著  吳秀蘭、林子僕 編輯 
      大光宣教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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