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2月1日 星期六

信心的重要性(七)── 信心使人稱義
經文:創十五6;哈二4;羅一17;三22,25,26,28;四3;五1;十4,10;加二16;三9,11;來十一38;雅二23
鑰節: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上帝的義;因為祂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。(羅三25)
參考經文:詩九十六13;一四三1;賽十一5;廿六2;羅四5,9,11,13,24;九30;十6;加三6,8,24;五5;來十一4,7,33
提要
        從舊約到新約聖經,向來強調一項真理,那就是「信心使人稱義」。不是靠人的行為,也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「因信稱義」(justify through faith)。這項「稱義」的恩典,是始於亞伯拉罕在上帝與他立約的過程中,「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(And he believed in the Lord; and he counted it to him for righteousness.)」(創十五6)這裡提到「稱義」的真正意思,是上帝「算他為義」。這義本是人不配有,也不應有的,因為沒有一個人能達到上帝完全義的標準。然而,上帝慈愛的屬性,以超越人能理解的方式,為人預備了這項恩典。就是透過「信」,使上帝公義的屬性,得以滿足。這項基要真理,在新約中就更為明顯,也藉著保羅的申論,讓我們更清楚「因信稱義」的道理了。
        保羅提到:「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上帝的義.因為祂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」(羅三25~26)。由此可見,人的義是憑著耶穌的血、藉著人的信而來,因此保羅特別強調:「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」(羅三28)指的是,我們被算為義,並不是因為我們的好行為達到上帝的標準,全然只因耶穌所為我們付出流血的代價,上帝就不再看我們先前所犯的罪,並且將我們歸入義人的行列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能恢復與上帝正常的關係。
        若要更深明白「因信稱義」的道理,有必要詳細查考整卷羅馬書,使我們能更深地明白這項真理的奧秘。其實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。」「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」(羅十4,10)。這是上帝極大的恩典和奇妙的作為,正如加拉太書中所言:「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, 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: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』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,『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』」(加三8,11)感謝讚美主!
默想
1.「信心使人稱義」,這是上帝一項極大的恩典。其中蘊含祂無比的愛,是祂付上獨生愛子基督的寶血,為不配的罪人所換來的。
2.我們的信心乃是一個接收器,無條件地接受主的義,算為我們的義。上帝之所以能以此來滿足祂聖潔、公義的要求,乃因主耶穌已經為此付清應付的贖價了。
信心的金言
1.恩典的溪流,要靠最高的讚美,才能不斷湧流。── Robinson
2.上帝往往會在灰燼中,興起許多信心偉人。── 讀經日程
信心的應許
1.因為上帝的義,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。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;如經上所記,『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』(羅一17)
2.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上帝的義。因為祂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。(羅三25)
3.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得與上帝相和。(羅五1)
信心的禱告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主阿!您已經為我們付清應付的贖價了,使我們既因信稱義,藉著主耶穌基督,使我們得與上帝相和。何等奇妙的恩典啊!親愛的主,我們俯伏敬拜您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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