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

認識信心(廿一)── 信心就是相信上帝

經文:
羅十10,來十一6
鑰節:
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;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,必須信有上帝.(來十一6)
參考經文:
路一45;羅一16;三22;四21;林前十三7;十五2;來四3

提要
信心不是一門知識,不是一句口號,也不是一套神學;信心乃是一項行動,一種生命實際的經歷。希伯來書的作者提醒我們:「人非有信(pistis),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;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,必須信(pisteu0)有上帝。」(來十一6)第一個「信」是名詞,第二個「信」是動詞。英文聖經RSV是這樣翻譯的:「And without 『faith』 it is impossible to please him. For whoever would draw near to God must『believe』that he exists and that he rewards those who seek him.」,可見「相信」乃是「信心」的實際行動。

從這節經文中,我們發現上帝要求我們兩件事:(一)必須相信有上帝。許多人都相信上帝存在(不只是頭腦【mind】的相信,更是心裡【heart】的相信。),然而這樣還未足夠。(二)我們必須相信,祂會賞賜尋求祂的人,這樣就不單相信祂的存在,更是相信祂的本性。祂是信實、可靠、良善的,這樣的信心使我們越過單單是教條式的信仰,與神學層面的知識,而直接與上帝建立了個人的關係。前面我們談過信心是與兩樣不可見的「存在」相關連,就是上帝與祂的話。信心的終極目標,不是其他,而是上帝本身。上帝的話乃是上帝本身的延伸,要是不信祂的話,也就不再相信上帝了。

保羅強調「因為人心裡相信(pisteu0)就可以稱義,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。」(羅十10)無論是「相信」或「承認」,都是信心的一種實際行動。試想亞伯拉罕若不舉刀,他就無法經歷耶和華以勒上帝奇妙的恩典(創廿二1~19);摩西若不敢舉起手中的杖,紅海就不會分開(出十四15~31)抬約櫃的祭司若不敢踏入水中,約但河的水就不可能分開(書三7~17);以色列人若不願繞耶利哥城行走,並且在最後時刻發出信心的呼喊,城就不會倒塌(書六15~21);以利亞若不敢在壇上倒水,就無法彰顯上帝奇妙的作為和榮耀(王上十八30~40);亞蘭的元帥乃幔若不願在約但河中沐浴七次,他的大痲瘋就無法得醫治(王下五8~14);馬利亞若拒絕相信,順服天使對她所說的話,主耶穌就無法藉由她而道成肉身(路一26~56);耶利哥的瞎子若不相信主的醫治,他的眼睛也不會重見光明(太廿29~34)。舉凡這般的例子不勝枚舉,限於篇幅僅舉幾例說明,例證中這些人,他們「相信」的舉動,使他們的信心產生無法想像的效果。親愛的,信心就是相信上帝。

默想
1.有位上帝的僕人,如此形容信心擺放的地方:我們必須將信心降低一尺,從我們的頭腦降到我們的心。讓我們用心靈來相信,用行動來實踐,必能經歷信心所帶出的能力。
2.主對那位管會堂的睚魯說:「不要怕,只要信!」(可五36)。這句話同樣是對我們說的;相信主的恩典夠用,相信上帝能成就一切的事。

信心的金言
1.信心是在上帝所應許尚未兌現時,行走天路的能力。── 摩根
2.信心是得著上帝一切豐富的鑰匙。── 賓路易師母

信心的應許
1.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,因為主對她所說的話,都要應驗。(路一45)
2.且滿心相信,上帝所應許的必能作成。(羅四21)
3.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(羅十10)

信心的禱告
親愛的主阿!惟願我們的信心也能降低一尺,從我們的頭腦降到我們的心。讓我們用心靈來相信,用行動來實踐,您必要使我們經歷信心所帶出的能力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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