慕安德烈每日靈修 7月13日
基督彰顯祂自己
「有了我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(約翰福音十四:21)
耶穌應許門徒,當祂升天後要賜下聖靈,透過聖靈,耶穌將顯明祂的同在,門徒也要以一種新的、奇妙的、屬靈的方式,來感受耶穌的同在,而且那種關係是更恆久,感覺是更貼近,勝過耶穌肉身在世的時候。
祂顯現的一個條件就是愛,「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;這是人的愛與神的愛相會合的時候,因著愛,上帝願意住進門徒的心,也惟有門徒完全順服上帝旨意時,耶穌就彰顯祂的同在在門徒心裡。天父看到這一切,就把屬天的愛與平安,降臨在門徒心中,門徒就能感受這種新鮮奇妙耶穌同在的方式。
但這還不夠,若有人問:「耶穌顯現祂自己,是什麼意思?」,答案就是耶穌一再重複說的:「若有人愛我,他就要遵守我的命令。」,而且「我父也要愛他,我們要與他一同坐席。」藉著聖靈的幫助,門徒們樂意遵守上帝的命令,順服上帝的安排,聖父與聖子也就樂意彰顯祂們自己,將祂榮耀的同在,賞賜給我們。
現在,我們又來到這關鍵之處,就是耶穌所應許的:「我必與你們同在。」,這「同在」,意味著憑信心接受耶穌的內住在心中。喔!那些渴望經歷這應許實際的信徒們,要研讀默想耶穌親口所說的應許,並用孩童般單純的心接受這真理且頷首宣告:「是的,耶穌樂意在我們心中顯現祂自己。」
──摘自「慕安得烈每日靈修 (The Secret of Inspiration)」慕安得烈著 吳秀蘭、林子僕 編輯
大光宣教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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