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心的眼睛 (Faith’s Check Book )
「倘若祭司買人,是他的錢買的,那人就可以吃聖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」(利未記廿二︰11)
僱用的僕人,寄居的,或是陌生人都無分於聖物。在屬靈的事上,也是一樣;但有兩類人可以吃聖物,一個是祭司用錢買贖的人,一個是出生於祭司家的人。這兩種人絕對有權分享聖物。
買贖︰我們的大祭司已用重價買回那些信靠祂的人,他們是上帝的產業,不是因他們本身有何可誇之處,乃是為了耶穌之故,他們得允共享耶穌所擁有的一切,「因祂的肉是可吃的」,這是世人所不明白的。因他們是屬於基督的,所以可共享主所擁有的。
──摘自「信心的眼睛」(Faith’s Check Book) 司布真著 吳秀蘭譯 大光宣教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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