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月十四日 不撇棄我們
「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祂的子民,就必因祂的大名不撇棄你們。」──撒母耳記上十二:22
上帝既揀選祂的百姓,祂就愛他們到底,永不撇棄他們。因著喜悅他們,祂就揀選他們;因著祂的揀選,祂就愛他們到底。也就是選擇祂所愛的,並愛祂所選擇的。而且為祂自己名的緣故,祂就不撇棄祂的子民,免得有人以為祂做了錯誤的決定,或以為上帝是反覆無常的。上帝的愛是恆久不變的,祂必要證明此點。
──摘自「信心的眼睛」(Faith’s Check Book) 司布真著 吳秀蘭譯 大光宣教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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