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活出信心的生活 ( The Secret of Faith Life )
第六章 耶利米書的新約
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,乃是這樣,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
心上。」──耶利米書卅一:31,33
在西奈山上帝與以色列民訂了第一個約,「若你聽我的話,遵守我的誡命,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。」但以色列民卻沒辦法遵守上帝的約,因為人的本性是邪惡敗壞的。這第一個約並沒有供應恩典讓百姓有能力守約,反而顯露出百姓的罪惡。
後來上帝與民另立新約,應許祂要賜能力使民能遵守祂的誡命。因為這約不是用墨水寫的,乃是用靈寫在他們心版上。因此我們可像大衛那樣說:「我的上帝啊,我樂意遵行祢的旨意,因祢的律法在我心上。」聖靈會藉著屬天的幫助,將樂意遵行主旨意的力量,賞賜給我們。就如同耶利米書卅二章節所說:「在我豈有難成的事?」「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,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。」
舊約時代百姓無法履行舊約的誡命,然而不同於舊約時代的人,新約的信徒只要敬畏上帝的話,願意認真遵行上帝的話,就可以持續地、全心地順服上帝的旨意,這乃是上帝所應許的。
謹記新約中上帝的應許,全能的上帝將保守信徒的心,使他們不致遠離祂。讓我們深深地俯伏敬拜在祂面前,並且相信上帝所說的話。上帝的能力會顯出多少,將根據聖經的話:「你們的信心有多大,我的應許就能成就多少。」
──摘自「如何活出信心的生活」 慕安得烈著 吳秀蘭譯 大光宣教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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